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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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3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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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余额143,246,078.62
欠息1,999,858.79
债权总额145,245,937.41
担保人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临清市鸿基集团有限公司唐学坡陶俊贞
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所有后续修改、补充和变更)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其他相关权益转让给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临清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临清万利源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基准日的贷款本金、欠息(含罚息、复利)余额,基准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相关费用以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诉讼费用、延迟履行利息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基准日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受让方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提供担保的主体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受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进华】 联系电话:【15263598255】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新华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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