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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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7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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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鲁 07执恢25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民终 224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冀洪祥与被执行人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中普医药有限公司、青州市颐和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李凤娟、李建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网签备案在韩明春身份证号码370721195909160011名下)位于青州市谭坊镇东方佳苑小区:9 号楼1 单元 101 室、储藏室106号,102室、储藏室111号,402室、储藏室110号,501室、储藏室109号,502室、储藏室103号,2 单元102室、储藏室211号,3单元401室、储藏室308号,501室、储藏室301号,502室、储藏室310号,4 单元402室、储藏室409号共计10 套房产及储藏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若对上述不动产享有权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附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能提供证据的,本院不予受理异议,将依法处置。
特此通知。
二 O 二一年九月一日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电话:0536-8189469 1855360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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