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
|
|
|
债权转让协议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28次 |
|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烟台市福山天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乙方:鹿道宽,身份证号码:370611195210200077.
烟台市福山天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与烟台怡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烟台市福山天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为其承建办公楼、宿舍楼等,根据2012年1月1日甲、乙方签订的协议,乙方为实际施工人,该工程款由乙方享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鉴于烟台市福山天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已将烟台怡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诉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为保证乙方工程款债权实现,避免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故损失,故将上述债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全部享有将来法律文书确定的工程款债权及从权利,乙方委托甲方继续以甲方的名义诉讼、申请执行,执行案款本息全部由乙方获取,甲方不得反悔。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烟台怡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各一份。
甲方:烟台市福山天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
乙方:鹿道宽
2020年5月1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