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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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留置权通知书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82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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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留置权通知书
青岛鸿途物流有限公司:
贵司作为港口作业合同委托人,分别于2013年11月3日、2013年12月24日、2013年12月 30日由我司对“江远杭州轮”、“博海 1轮”、“博海 2 轮”和“怡格潮流轮”载运的货物氧化铝进行港口作业,现在仍有约 15546.5吨氧化铝在港存放,由我公司保管照料,截至 2021年7月26 日,已产生仓储保管费用约4200 万元,但贵司长期拖欠拒不偿还,给我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司对上述货物享有留置权。请贵司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我司支付上述仓储保管费用,结清全部费用后,办理提货手续。否则,我司将依法拍卖、变卖所留置的货物优先受偿。
特此通知。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大港分公司
2021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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