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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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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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债权人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抵押合同编号
ZJXZH_XEDK_010181115091928
全部借款人
ZJXZH_XEDY_010181115091928
抵押物地址
胡淑娟,郭强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 184 号3 栋 4 单元 202户
截至基准日本金余额(元)800,000备注
标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它债权金额等。具体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公告清单:
重庆际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旭峰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7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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