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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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0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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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计债务人
山东华鲁伟业新板材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华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滨州天宏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恒宇包装有限公司
转让本金(元)321,100,000.0072,728,600.0057,500,000.007,989,800.004,990,000.00464,308,400.00转让利息(元)
603,715.30
914,093.73
831,707.88
2,349,516.91贷款方式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担保人情况
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魏月风、李宝兰、张吉文、孔玉凤、山东华鲁伟业新板材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伟业新板材有限公司、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魏月风、李宝兰、张吉文、孔玉凤、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华鲁伟业新板材有限公司、魏月风、李宝兰、李耀光、韩加韦、王敏、曹栋栋
山东泰达板业有限公司、鲍光敏、鲍传强、鲍海红、王永兵、董学梅
山东大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裕丰厨具有限公司、孙云光、任素花、栾建民、姜立红、王来霞、王来峰、郭芝、王强、白玉洁、王恒、赵萍、山东省博兴县恒宇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博兴县财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发布本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起立即向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21日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 日。2018年4月9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及2018年4月9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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