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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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 岛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9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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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
债务人名称
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国瑞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上海冈茨电磁线圈有限公司
山东威兰德精密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授信协议编号
2016 年招济 02 字第21161102号
2016 年招济 09 字第21161201号业务合同编号
2016 年招济09字第11161203号
2016 年招济09字第11161202号
2016 年信字第71161209号
担保人名称
2016 年招济02字第 11161102 号、2016 年招济02字第 11161103号2016 年招济02字第11161104号、
山东宝世达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宝世达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尚兴军、张蔚
担保合同
编号
2016年招济02 保字第21161102号
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兴军、张蔚
2016年招济09 保字第21161201号
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兴军、张蔚
2016年招济09 保字第11161202号
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兴军、尚兴忠本金(元)99,176,722.9919,999,670.063,186,344.00
2016年信字第71161209号26,494,810.00
欠息(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 岛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岛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岛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基准日为 2020年4月22日),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岛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青岛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9月11日
公告清单
垫付费用(元)24,456,982.084,402,828.22
4,786,336.516,649,640.46340,668.68
5,000.00
5,000.00
18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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