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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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7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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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合计
借款人名称
山东信诺润滑油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
公借贷字第ZH1600000091439号
公借贷字第ZH1600000091205号
本金余款(截至 2019 年 8月21日)5,000,000.002,308,247.657,308,247.65
利息余额(截至2019年 8 月 21日)
1,193,821.01
929,199.64
2,123,020.65
其他应收费用( 截 至2019年8月21日)5,800.00
0.005,800.00
担保人名称
山东中州电缆有限公司、徐曰田、王俊英、严亚明、周秀娟
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附:公告清单
附表: 单位:元
齐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齐河县海鲲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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