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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庄家乐: 根据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与袁道永于2020年 6月2日签订的烟农商债转字(2020)第(0602)号《 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烟台农商银行)个借字(2019)第006020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对贵方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自然人袁道永,现特通知贵方,请贵方向受让人袁道永继续履行(烟台农商银行)个借字(2019)第006020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人: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 受让人:袁道永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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