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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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6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42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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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恒、马洪萍:本院受理原告枣庄星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402民初 4779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贵华:本院受理原告杜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延锋:本院受理原告韩叶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9日 14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郝丹、韩光:本院受理原告耿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长永诉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1 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袁宪梅:本院受理原告许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金丝达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永存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402 民初2142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420 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天内。并定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9时00 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颐华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8)鲁0402民初4532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枣庄颐华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倩如:本院受理原告滕安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20 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锋: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文荣: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景梁: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26日 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道喜: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26日 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红伟: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26日 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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