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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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30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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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
济南宝星经贸有限公司
担保人
由文艺、纪军、李光、毛亚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毛亚茹名下位于市中区纬四路 88 号 1-40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567.7 平方米,房产证号:济房权证中字第 197717 号提供抵押担保。
主合同名称及编号(或签订日期)本金余额
( 451012 )浙商银小循借字( 2012)第 00001号3,500,000.00
利息和罚息余额1,356,298.15
代垫费用余额316,339.00
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转让给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润衡商贸有限公司
2020 年5月 6 日单位:人民币 元
备注:本金、利息和罚息及代垫费用余额均暂计至交易基准日,即 2019 年 8 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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