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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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62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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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文: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宇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义务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邓志民:本院受理原告邢兆峰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5民初3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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