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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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通知书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36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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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通知书
致曲建芸女士、张佳瑞女士:
经对账,截至2014 年3月 5 日,曲建芸尚欠我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488,000.00 元。张佳瑞对该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我根据《 合同法》《 担保法》相关规定,不间断的多次向曲建芸主张债权,并向张佳瑞主张担保责任,但均未实现债权。
故,我特依书面《 催款通知书》的形式,再次要求曲建芸、张佳瑞履行 1,488,000.00 元的还款义务,希望曲建芸女士、张佳瑞女士尽快履行。
张赟
2019年3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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