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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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53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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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友、马秀芹:本院受理原告王哲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24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王建友、马秀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哲玉借款本金98000元及借款利息(以本金98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225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建友、马秀芹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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