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克(身份证号342130197502196433)、李婷(身份证号3412271975031764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 限公 司同张开迪(身份证号370203195110033855)于2018年4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226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的借款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及相关的抵押权转让给张开迪,请你自该债权转让通知发布后向张开迪履行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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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