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公告清单:转让债权明细表(截至2017年10月20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8日
公告清单:转让债权明细表(截至2017年10月20日)借款人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或借据号、凭证号)
37010120150003366
37010120150003739
币种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本金(单位:元)13000000.0011999699.01
利息(单位:元)556031.521702628.65
诉
讼
费担保人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张明峰
山东白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张明峰
担保合同号
37100620150002218、37100120150047186
37100620150002445、3710012015005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