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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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债 权转 让 通 知 暨 债 务 催 收 联 合 公 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7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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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借款合同编号3730012015MR000010003730012015MR000013003730012015M400001600Z1603LN3731000
贷款金额25,000,000.0025,000,000.00
32,000,000.00
65,940,000.00
贷款本金余额0.000.000.0065,940,000.0065,940,000.00
截止 2018 年 3月30日利息
468,046.97
468,094.58
943,668.85
7,260,647.51
9,140,457.91本息合计
468,046.97
468,094.58
943,668.85
73,200,647.51
75,080,457.91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暨 债 务 催 收 联 合 公 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同瀛起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0 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公告清单(单位:元)
担保人
山东永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会亭、孙桂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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