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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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宁波众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38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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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
宁波众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荣光印刷有限公司、青岛森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匡林光、姜从香:
2018年8月21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宁波众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 鲁经一-2018-A-17-001)。
转让方已将其根据2018年3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所享有的青岛荣光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暨《小企业借款合同》(编号:0380300019-2015年(胶州)字0094号)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2017)鲁0281民初3272号《民事调解书》对应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止2018年2月20日,标的债权本息共计人民币捌佰柒拾万肆仟柒佰肆拾肆元柒角贰分(小写:¥8,704,744.72元),包括本金柒佰贰拾玖万玖千玖佰捌拾伍元玖角玖分(小写:¥7,299,985.99元),利息壹佰肆拾万肆仟柒佰伍拾捌元柒角叁分(小写:¥1,404,758.73元)。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6号
电话:15054288360
联系人:张浩存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受让方:宁波众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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