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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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与青岛可成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0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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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与青岛可成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金华粮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辉恒花业有限公司、青岛金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百秀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合家圆食品有限公司、华方廷、谭美花、邵帅、华秀芹、张永利、孙海燕、华丽:
根据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与青岛可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协议》,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已经将其在工流2017-001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98620092302016110002《银行承兑协议》项下及其相关担保合同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青岛可成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6日,标的债权余额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肆万捌仟贰佰柒拾捌元伍角陆分(小写:¥15,448,278.56元)。其中本金壹仟肆佰肆拾陆万壹仟贰佰零捌元叁角叁分( 小写:¥ 14,461,208.33元)、利息捌拾陆万玖仟捌佰伍拾柒元贰角叁分(小写:¥ 869,857.23)(包括罚息、复息、逾期利息),甲方代垫诉讼费及保全费壹拾壹万柒仟贰佰壹拾叁元(小写:¥ 117,213.00)。据此,受让方已经取得债权人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相关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
青岛可成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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