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由于长期旷工欠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请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 60 天内返矿上班,逾期未报到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曹洪顺、段辉辉、辛成海、王广山、张顺同、张建华、张子猛、孙明利、尚道军、殷允春、刘旭东、郭赟 、丁帅、乔明国、张磊、朱培海、彭志华、王文涛、王计正、李启金、魏猛勋、董宗杰、张新祥、任明儒、李成伟、吕瑞龙、贾正霞、王召锋、宫庆来、刘亮、李朋超、张强、侯磊、田忠会、丁衣、陈帅帅、孙启军、张传祥、王康强、房海民、刘祥举、李鹏、任明羲、孙计根、马树伟、李长礼、孙小国、肖士超、李会照、王冰冰、贾艳苗、王志勇、陈亚军、董政、戴永志、房苗苗、徐兴富
特此公告。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