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经办机构
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贷款客户名称
山东华泰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合计
不良本金余额20,000,000.0020,000,000.00
担保方式
根据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转让方)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受让方)2017年12月 28 日签订债权转让相关协议,转让方已将对下表所列债权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的债权人。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保证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18 年5月 30 日
抵押物/保证人
山东凯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陈同胜、何秀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