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燕:身份证号370827199102053815
由于马燕连续旷工80天,公司正式通知:你本人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期间多次电话联系,但至今未到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公司在2018年5月17日已向你户口所在地发出了离职手续催办函,未得到本人及亲属回复,因你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1 日,将与马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本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
特此公告。
胜利油田恒伟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