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长江物流服务中心,王亮勋,张厂,诸城福田智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诸城清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九龙食品有限公司,杨致水,王恩叶: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闫凤全:本院受理山东鲁尔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782民初2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邢伟:本院执行的张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2执15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履行(2016)鲁0782民初55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景富: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诸城市志成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景富纠纷一案,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2执13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7)鲁0782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卢淑娟、臧科、孟飞飞、臧传龙、张淑琳、徐鑫、臧传芳、王明亮、孟庆霞、臧运国、许培云、郭辉: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6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华、杨德凤、李青、窦钟来:本院受理孙启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鑫良铸造有限公司、李仕良、李中花:本院受理济南精诚达覆膜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臧传刚、张云娟、刘爱红、宋瑞升、翟桂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爱红、臧传刚、张云娟、宋瑞升、翟桂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录金、王松艳、祝明军、张庆梅、丁录新、郭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录新、郭英、祝明军、张庆梅、丁录金、王松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祝明军、张庆梅、丁录金、王松艳、丁录新、郭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金岗、宫业芬、王进:本院受理原告韩玉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宋瑞升、翟桂姿、臧传刚、张云娟、刘爱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11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5月15日裁定受理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5月24日指定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为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9月7日前,向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2号山东英良泰业律师楼505室;邮政编码:264200;联系电话:13573710966,1555069789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荣成爱士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8年9月20日9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5月15日裁定受理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5月24日指定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为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9月5日前,向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荣成市沿河南街2号,时代融城8楼805室中立达(荣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64300;联系电话:15263197222、1770630800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8年9月18日9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审判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荣成市人民法院
蔡晓庆:本院受理原告戚业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判令你付还借款36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公告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临沂商城鹤霏服装商行、滕学玉:本院受理原告相城区阳澄湖镇伟元童装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商城鹤霏服装商行、滕学玉:本院受理原告常熟市服装城娟娟乐童装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商城鹤霏服装商行、滕学玉:本院受理原告相城区阳澄湖镇枫叶童装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1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商城鹤霏服装商行、滕学玉:本院受理原告相城区阳澄湖镇沈斌童装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1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顾艳斌、于艳红:本院受理原告杜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刘学霖、刘明霞: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临沂市冠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你为(2017)鲁1302执160号案件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贾治录:关于胡顺霞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临沂正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贾治录所有的位于山东省沂水县水岸花城小区9号楼1单元101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93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临证评字第171205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2017)鲁1302执992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厦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燕、潘福昌:本院受理的原告姜旭蓬诉被告刘燕、潘福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负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法定节日顺延)9时00分在银雀山法庭第六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