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6月5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0532-83990665
住所地: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8年4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以外币计价的,已按照2018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序号1011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债务人
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中能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能光科通讯有限公司
青岛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信德嘉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科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金永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鼎立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星瀚信德贸易有限公司
即墨市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担保人
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能光科通讯有限公司、乔淑芳、王作朋
青岛中能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能光科通讯有限公司、乔淑芳、王作朋
青岛中能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能集团有限公司、乔淑芳、王作朋
本金100000000.0078989000.0029990000.0052490000.00
青岛德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耐(青岛)塑胶有限公司、青岛剑文经贸有限公司、廉英淑、马克睿、金顺子、杨敬文、毛剑
河北裕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青岛科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铁丁13999500.00126356998.18
河北裕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铁丁、连翔
即墨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胡保栋、辛红云、贾宏亮、高彩燕
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邹平铝业有限公司、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
山东隆迪纺织有限公司、日照金梦园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日照金谷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志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喜约纺织有限公司、王小波
青岛嘉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泽、李燕19096522.4835771156.5235200000.00200000000.004929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