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永青:本院受理原告韩聪聪与被告苗永青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庄玉花:本院受理原告庄肃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鲁1122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宋立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松玫:本院受理原告贺春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曹海鹏:本院受理原告金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陈超:本院受理原告胡泽贵(胡兵)诉被告陈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龙口奇正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龙口金正机械有限公司、龙口泰尔斯机械有限公司、姜训波、姜训卫、解立娜、刘治花: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被告龙口奇正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龙口金正机械有限公司、龙口泰尔斯机械有限公司、姜训波、姜训卫、解立娜、刘治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段玉喜: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段玉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梅诉被告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口市人民法院
青岛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岩诉被告青岛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民初5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站立:王雪莲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68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执175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期满后次日,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264915元及利息(自2016年3月28日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止生按年利率6%计算),并承担公告费600元,案件受理费5274元,申请执行费3962元。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王积瑞:刘文生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68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执169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期满后次日,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石材款1303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26元,申请执行费97元。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栾景权:田杰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681民初323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1执100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期满后次日,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4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公告费、案件受理费1400元,申请执行费521元。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泰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张爱书: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正威力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营市金泰天然气技术有限公司、张爱书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孙英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严红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国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建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河口区人民法院仙河审判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屹薇:本院受理原告苏凤芹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03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岩红、李建玲、徐园芳、东营市天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明杰与被告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李岩红、李建玲、徐园芳、刘艳云、东营市天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景雪松: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成卫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5:4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秦金坤: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6:5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永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国德:本院受理了原告任元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郭玉龙、中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孙秀萍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袁井松、周希花:本院受理的原告丁敬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点8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谢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1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开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尹凤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逯占杰、王海堂:本院受理(2018)鲁0591民初155号原告商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91民初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逯占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商亮借款本金166839元、截止2018年1月11日的利息5344.96元及自2018年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66839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二、驳回原告商亮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逯占杰、王海堂:本院受理(2018)鲁0591民初156号原告商广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91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逯占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商广涛借款本金161242元、截止2018年1月11日的利息2589.03元及自2018年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至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1101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 计算;以本金502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商广涛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