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鸿泰置业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潍坊市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潍仲字第 0139 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请你公司于发布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会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到期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 日内,逾期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