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2011年10月8日王光迎(身份证号码370983197812100513)与马成杰(身份证号码370828198110283014)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王光迎(身份证号码370983197812100513)将其对借款人王长浩(身份证号码370983198705301357)及担保人梁军(身份证号码370922196211271336)、刘建国(身份证号码370922195507021331)享有的主债权(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马成杰(身份证号码370828198110283014)。
王光迎(身份证号码370983197812100513)特此通知上述各债务人,请各债务人在见报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受让方马成杰(身份证号码370828198110283014)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王光迎(身份证号码370983197812100513)
2011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