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们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8年5月11日借款人
樊庆明
372928196204070034
发放日20130607
到期日20160606
担保人
晋玉喜 梁志勇
何帮龙
贷款余额27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