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权转让方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和债权受让方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杨茂升享有的所有债权、担保权利及其相关权益(主债权的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小写:220000.00),综合费、利息、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按照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5)天商初字第 437 号民事判决书计算。)依法全部转让给债权受让方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杨茂升,请债务人济南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杨茂升向受让人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债务清偿义务。
特此公告。
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5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