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拥有的不良债权 3 笔,债权本金人民币计 9,974,999.88元及其附属权利,进行转让。
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请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上午 11 时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书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到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地址:宁阳县七贤路 944 号)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38-5688230
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