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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5月3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44次
        
 
 崔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卞延峰诉你与颜国俊、卞传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胡颖、山东德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骆树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东方、牛美荣、李晨光、骆树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10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茂树:本院受理原告曹群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3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杨杰:本院受理原告韩艳红与被告杨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陈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宁阳县保安纸箱厂与被告陈卫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道胜:本院受理原告陈爱清与被告王道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13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承书、刘明恩、高永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1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承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黄维丽、王志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元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28民初13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鸡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金乡县人民法院

    李金亮、李精通:本院受理山东鱼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李卫平、董升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鱼台县人民法院

    李金亮:本院受理山东鱼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董升安、程洪玲、李卫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鱼台县人民法院

    李金亮:本院受理山东鱼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李卫平、朱广荣、董升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鱼台县人民法院

    李长皓、李绪伟、王可耘、孔令伟、石文、山东立德尔机械有限公司、济宁恒源石化有限公司、山东东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济宁市泰隆实业有限公司:上诉人石光磊就(2015)任民初字第7384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天利物资有限公司、陈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赵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1民初8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顾建涛、孔令莲、丁宪福、邱启英、张汝水、刘树平、田振、谢丽娟、杭勇、张红梅、赵峰、刘计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24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高延霞、王运平、王长霞、王运华、陈中岭、王保付、孔令香、陈中、牛培荣、陈中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151号、(2018)鲁0883民初1152号、(2018)鲁0883民初1153号、(2018)鲁0883民初1154号、(2018)鲁0883民初1155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宝庆、陈明明、王传胜、翟营春、黄焕玲、李守来、段广娟、杨旭、赵庆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97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臧加林、丁汶香、石长征、周娟、臧加盛、程子苓、王保忠、边艳彩、石岩、闫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9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兴民、张志房、张志兰、宋庆连、边长旺、尤培霞、王德亮、张富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29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孟祥秋、王广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97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祥冬、郭春梅、李大为、李丹、黄鹏、李翠翠、张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97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学清、周庆美、冯雷、张九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案(案号分别为:(2018)鲁0883民初969号、(2018)鲁0883民初97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房茂银、颛孙宗英、顾士霞、韩利、张雨海、韩广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29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高祥彬、邱园园、高明贤、王爱立、高明锋、刘广英、高明友、刘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15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秦显恩、米宪伟、米现喜、米怀存: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238号、(2018)鲁0883民初1239号、(2018)鲁0883民初1240号、(2018)鲁0883民初1241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杨仁峰、黄德利、王建华、李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883民初136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国栋、吕建民:本院受理原告贾令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姜丹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汪贵玲:本院受理原告田福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长乐、刘峰:本院受理原告孟现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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