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陆海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使用失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一案,我单位已于2018年3月21日作出鲁淄交(04)违通[2018]0503G103210002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你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组织听证,现我单位依法作出鲁淄交(04)罚[2018]0503G10321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同时,2018年3月21日,我单位作出鲁淄交(04)强制[2018]0503G103210002号《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暂扣你公司车辆(车牌号:鲁HSR801),期限为30日,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20日。因已经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现我单位依法作出鲁淄交(04)解除[2018]0503G103210002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自2018年4月20日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并退还查封扣押物品。
请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公告单位:桓台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1994号
联系方式:0533-8160300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