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圣(工号:170181 身份证号:370112198604042916):
由于你在未有提供有效说明的情况下,自4月12日起一直处于旷工状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公司已通过EMS(1011615111128)向你寄递限期上班通知书的情况下,现刊登报纸公告,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南洋馨苑经营分部说明情况,并接受公司的相关安排。若逾期未到将按照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