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4月23日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75次
        
 

法院公告2018年4月23日

孙淑君、孙永林:本院受理孙茂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3民初17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0000元、逾期利息2000元,共计22000元,并支付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350元,公告费840元,合计1190元由二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周传风诉你及刘翔、王婷、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大郝家村村民委员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周传风就(2017)鲁0613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诉人在诉状中主张: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审诉讼费用、二审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陈玉兰:本院受理姜远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威海青水贸易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烟台业林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威海青水贸易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92执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6)鲁0692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公司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延迟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建海:本院受理原告谭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王建海:本院受理原告谭淑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王建海:本院受理原告孙桂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刘洪叶、张永邦:本院受理的原告安永国诉你们及张国柱、牟曰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杨龙芳、黄廷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杨龙芳、黄廷江归还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赔款85379.75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保云、周玉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一、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与张保云、周玉芳于2014年7月23日签订的关于济南市槐荫区恒大雅苑9号楼2单元1004室房屋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于2018年3月5日解除;二、张保云、周玉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上述房屋的网签、备案撤销手续;三、张保云、周玉芳向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购房款中224841.60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四、驳回济南恒大西区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295元,由张保云、周玉芳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4民初4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生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客站第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滕聿民、曹玉芝:本院受理张会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查封了你的房地产,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评估出的滕聿民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49号1304户的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221.98万元和曹玉芝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47号A 座2004户的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230.59万元。公告期为60日,如对该公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本院将依法采用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予以处置。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山东环能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锡信与被上诉人郭东等31人、山东环能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终15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广塬碳氢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嘉日煤炭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广塬碳氢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嘉日煤炭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民初2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一并交纳一审案件受理费406142元,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宝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济南明联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因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你们承担,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同和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凤忠、张茂鑫、刘元平与被上诉人史道森、原审第三人济南同和矿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张凤忠、张茂鑫、刘元平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终7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善勇、庄文华、庄成光、仇学艳: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张平与被申请人赵善勇,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董胜涛、庄文兴,原审被告庄文华、庄成光、仇学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申5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学青:本院受理的原告于茂东与被告刘明亮、王学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不能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且经本院调查核实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平阴县人民法院(2006)平民一初字第528号调解书生效的债务共计79881.6元及利息为夫妻共同债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天)上午十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曲荣泽: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凯与被告曲荣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不能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且经本院调查核实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天)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崔焕德:本院受理原告郑福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41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崔焕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福菊借款本金6.5万元;二、被告崔焕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福菊以6.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三、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26元,由被告崔焕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天磊装饰有限公司、马新海:本院受理原告芦振兴与被告山东天磊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磊公司)、马新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玉娟、贺银成:本院受理原告李孟年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裁定:驳回李孟年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4民初46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生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客站第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合肥捷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宽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捷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02民初120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18)鲁0102民初120-1号民事裁定书、(2018)鲁0102民初120-2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95594元及违约金(自2017年2月2日起,以95594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 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8000元及交適 费1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庞云文: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利与被告庞云文、白玉敬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2017)鲁0126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张利不服该判决,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商河县人民法院

    白金礼、陈现荣、白金国、武玉芬:本院受理原告田垒诉你们及被告陈超、朱敏敏、张岩春、杨桂香、陈现海、赵红、许广山、浩美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17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白金礼、陈现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田垒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白金礼、陈现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田垒借款利息(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三、被告白金国、武玉芬、陈超、朱敏敏、张岩春、杨桂香、陈现海、赵红、许广山、浩美英对以上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白金国、武玉芬、陈超、朱敏敏、张岩春、杨桂香、陈现海、赵红、许广山、浩美英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白金礼、陈现荣追偿。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020元,共计3320元,由被告白金礼、陈现荣、白金国、武玉芬、陈超、朱敏敏、张岩春、杨桂香、陈现海、赵红、许广山、浩美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