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续存(工号:00148724 身份证号:371328198103132019):
你自 2018年 3月6 日起,在未请假且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已连续多日未到公司上班,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6天)。2018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通过EMS(1011665011728)向你寄递知会函。在此期间,你均拒绝到公司说明情况。在此再次向你公告,望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 日内到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山大路速运营业部说明情况,接受公司的相关安排。若逾期未到将按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