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瑞驰投资有限公司暨张智先生、王军先生:
根据《孜洛依铁矿合作开发协议书》、2014年 4月12 日和 4月 20 日会议纪要,你们尚欠合同款本金6613.78万元及利息没有支付。我公司曾于2016年 7月15 日向你们发函催款,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催要,你们一直没有还款。我公司特此公告:请你们在2018年 12月31日前付清余款本金6613.78 万元和约定的利息。否则,我公司将从 2019年 1月1日起以你们欠付的本息合计总额,按 20% 的年利率计息,直到全部本息付清为止。我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喀什西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