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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12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

    号67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亿路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淑媛曹生政2015信青李银最保字第 070059号9

    青岛亿路发食品有限公司

    736121000250007

    《供应链网络金融业务融资合同》8

    浙江海邦电器有限公司

    安顺市凯隆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嘉庆电器有限公司

    736121000227003

    《 供应链网络金融业务融资合同》

    736121000227002

    《供应链网络金融业务融资合同》

    736121000289002

    《供应链网络金融业务融资合同》

    736121000250006

    《供应链网络金融业务融资合同》

    736121000250005

    《供应链网络金融业务融资合同》

    015信青李银贷字第070059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萧杰萧燕况瑞玲

    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现为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质押无无无2015银最保字第 191001号2015银最保字第 191002号2015银最保字第 191003号5

    青岛铸星环保铸造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015 信青山银贷字第 191002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青岛茂兴源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冷森家吕美华保证金账户质押2014信青胶银最保字第 260200号4

    青岛福丽源木业有限公司

    2014 信青胶银贷字第 260095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于清喜刘勇李婷卢艳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3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3-A 号3

    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

    2015 信青南银贷字第 0215023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于清喜刘勇李婷卢艳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4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4-A 号2

    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

    2015 信青南银贷字第 0215024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山东阿掖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张志禹王均英2015信青城银保字第 0905036号1借款人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2015 信青城银贷字第 0902044号借款合同名称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担保人

  担保合同编号2015信青城银保字第 0905037号2015信青城银保字第 0905038号2015信青城银保字第 0905039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4-B 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4-C 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4-D 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3-B 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3-C 号2015信青南银保字第 0215023-D 号2014信青胶银最保字第 260201号2014信青胶银最保字第 260202号2015信青胶银保质字第 260001号2015信青山银最保字第 191001号2015信青山银保质字第 191006号2015信青李银最保字第 070051号2015信青李银最保字第 070055号2015信青李银最保字第 070048号

    截至基准日未偿本金余额(元)20,000,000.002,350,000.003,000,000.001,943,352.651,674,384.11842,330.988,342.40119,077.3332,908,000.00

    截至基准日未偿利息余额(元)4,200,890.99

336,041.17

391,111.44

460,168.12

394,020.70

  153,730.10

  11,082.46

  16,999.154,892,095.29

    备

    注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 鲁经二-2018-A-02-0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联合公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瑞银石化化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4月18日

    标的债权清单

    单位:人民币  元

    青岛瑞银石化有限公司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18764273287

    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1号保时捷大厦11层

    注: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10月20日的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和费用),债务人、担保人应予履行的相应本金、利息余额及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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