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娟:
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刘亚娟(身份证号:372922197605109047)的房屋在曹县青石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庐山路、西至昆仑山路、南至赣江路、北至湘江路)内,具体位置位于曹县曹城办事处庐山路(北关大街中段路西)。经曹县清源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评估出具(曹清评报第12—44—A号、第12—44—B号)《房屋征收估价报告》。
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房屋征收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到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山东省曹县新安江路路北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人:孙玉德,联系电话:05303211349)领取《房屋征收估价报告》,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曹县清源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复核后10日内向菏泽市房地产估价专家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逾期将报请县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