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融信贸易有限公司、姜立业: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于 2018 年 3月20 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青农商城阳夏庄支行)流借字(2013)年第077 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237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5)城商初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赵远忠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赵远忠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
债权受让人:赵远忠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