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鑫磊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市霍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巨能重工管道有限公司、潍坊市豪邦经贸有限公司、霍庆广、李俊珍、李亮、贾海通:
借款人潍坊鑫磊贸易有限公司于 2016年 11 月 25 日从我行借款人民币2 笔,分别为:460万元和 695.6 万元,到期日均为2017年10月26日。截止 2017 年12月 21 日,借款人尚欠本金合计 1155.6 万元、利息合计387429.3元。
我行于2018年2月23 日将该2 笔债权及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刘德富(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办西王松村299号,电话:18754421239)。
现将债权转让一事向你 (单位)告知,请自通知之日起主动联系受让人,向其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