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祥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祥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山东祥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
原贷款行 |
1 |
日照兴旺家用纺织品厂 |
2001年司抵字010号 |
日照兴旺家用纺织品厂 |
2001年司抵字010号 |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
2 |
日照兴旺家用纺织品厂 |
2001年司抵字011号 |
日照兴旺家用纺织品厂 |
2001年司抵字第011号 |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
3 |
日照兴旺家用纺织品厂 |
2003年新借字013号 |
日照兴旺家用纺织品厂 |
2001年司抵字第011号 |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1年8月1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王素芬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王素芬,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王素芬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
借款人
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
担保人
名称 |
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
原贷款行 |
1 |
潍坊开发区东方环境工程总公司 |
94基字第3号 |
潍坊康乐宾馆 |
94基字第3号 |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1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