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行
青农商崂山中韩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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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名称王永国尹京广王洪元孙朝辉借款合同编号
债权转让本金余额(截止 2016 年12月 06 日)
根据青岛市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明2018年3月 14 日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市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金明。青岛市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金明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鼎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明
2018年3月19日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以及其他的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裁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个借字( 2010 )年第 291 号290000.00
个借字( 2014 )年第 025 号300000.00
个借字( 2013 )年第 011 号200000.00
个借字( 2012 )年第 072 号2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