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坤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济南凯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受让方)于 2018年1月 31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山东坤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将2015年3月 30日山东省棉麻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5年日银济分流借字第117号)、2015年 3月30 日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5年日银济分高保字第117号)以及2016年4月26 日山东坤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书》三分合同项下的相关权益转让给了济南凯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将该债权转让情况告知上述三公司,请上述三公司向债仅受让方济南凯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书》三份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坤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凯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0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