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及我行内部审查、审批、媒体公示等,我行与焦恩华、代洪胜、辛显彬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拟将蒋先宝贷款本息合计28364.84元,丁庆文贷款本息合计173286.74元,丁养军贷款本息合计792572.21元,柳彦贷款本息合计148841.16元等债权转让给焦恩华;拟将代建忠贷款本息合计44236.73元债权转让给代洪胜;拟将于树军贷款本息合计245961.66元债权转让给辛显彬。特此公告,请相关人员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