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山东兰桂坊娱乐有限公司、济宁永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沈广朋、李天赐: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刘鹏与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济仲案字(2017)第61号],原仲裁员刘凯因工作原因申请退出仲裁庭,现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史衍法、仲裁员胡晴欣及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张继国重新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公告期满后第 1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本案,如你们不按时出庭,将缺席审理并裁决。请你们于开庭后第 30 个工作日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