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辉同志:
因你在留用察看处分期内未能纠正错误及时挽回我行损失和不良信访影响,及违反《郯城农村商业银行从严治行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郯城农村商业银行从严治行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未能联系到你本人,现通过公告向你送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届时未到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