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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3月5日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63次
        
 

2018年3月5日法院公告

 朱增凯、李芹:本院受理原告王延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崔允科、刘艳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锐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快捷速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作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8)鲁0826民初30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三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黄屹:本院受理原告张世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原告要求判令黄屹对(2014)梁商初字第1083号判决书中冯波给付原告张世建钢材款196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梁山县人民法院

    刘绪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兖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叶章均:本院受理原告孟宪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瀚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江苏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华:本院受理原告邹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杨波:本院受理原告裴福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4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葛留芳、陈琳琳、张影:本院受理上诉人苗志坤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葛留芳、陈琳琳、张影:本院受理上诉人魏蒙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房斌、顾金玲:本院受理上诉人葛冬冬与被上诉人房斌、顾金玲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民终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立秋、黄珍珠、山东汇佳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支点石业有限公司、山东龙基石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人民政府与华庆杰和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60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磊、曾庆文、孙国庆、马飞:本院受理(2018)鲁08民再20号申请人李振皓诉被申请人王留成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黛云:本院受理(2018)鲁08民再19号上诉人宗秀芳诉被上诉人山东省金曼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原天津北铁工程电器有限公司、高留志及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乡县华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祥伍及你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尤海霞、龙涛: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来刚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0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忠生: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孔祥富、郑伟与被上诉人丁明雨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民终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邹城市田黄镇栖驾峪村村民委员会与被上诉人韩金亮、邹城市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民终53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利津县磊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磊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2民初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陈军仓、尤娜:本院受理原告林付森诉被告陈军仓、尤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卜凡彬:本院受理申请人临沂旺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未按生效判决偿付申请人代为垫付的购车款,依申请人申请,本院拟拍卖你购买的鲁QU6Z87号汽车以抵偿债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车的价格评估报告书(车辆评估价为34000元)及执行裁定书(拍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本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东军、庄海英:申请执行人李春萍与被执行人杨东军、庄海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杨东军、庄海英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银凤花园25号楼2-205、-1019室的房产一套(房权证号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000188997号)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340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302执4166号执行裁定书(拍卖)、临沂贵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临贵房估字第L104号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赔偿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你们所有的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崔茂廷:本院受理原告吕义诉你与被告聂小群、娄德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被告娄德业对(2017)鲁1302民初7687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娄德业的主要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7687号民事判决书;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吕义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东方法官工作室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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