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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法院公告
李元河、靖桂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元河、靖桂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孟召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孟召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司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司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 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申伟、齐秀梅、杨守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申伟、齐秀梅、杨守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祥乾、张凤英、杨周合、唐守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祥乾、张凤英、杨周合、唐守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郭连合、王树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连合、王树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4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久河、刘娇、郑玉新、林家香、于连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久河、刘娇、郑玉新、林家香、于连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段思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怀久、段思红、段思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樊祜顺、徐新洽、郭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樊祜顺、徐新洽、郭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5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学元、赵凤连、李学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学元、赵凤连、李学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敏柱、张玉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敏柱、张玉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马立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立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桂芬、赵桂才、代林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桂芬、赵桂才、代林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曰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曰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蔚方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蔚方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仰岐、彭桂芹、何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仰岐、彭桂芹、何海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新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新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传河、赵金菊、王传芹、赵方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传河、赵金菊、王传芹、赵方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金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金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孔宪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孔宪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何敬燕、陈圣井、李秀梅、陈圣侠、王淑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敬燕、陈圣井、李秀梅、陈圣侠、王淑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谢召申、韩庆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召申、韩庆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李家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怀久、段思红、李家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张培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怀久、段思红、张培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薛吉存、薛吉印、齐永云、张福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文英、张为平:本院受理原告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常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陈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35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华磊、孙红岩:本院受理原告宿传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4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徐志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聂乃舜、万清岩:本院受理刘正军申请执行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83执136号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评估、拍卖已查封的财产。 肥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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