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3140005129899508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1月29日作出(2017)鲁0681民催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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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增结:本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姜祥厚、曲连英、姜鹏飞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姜祥厚、曲连英、姜鹏飞称,被申请人于2017年2月17日来到山东鑫发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船员,从事远海捕鱼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2017年10月3日二十二时许,被申请人在远海作业时,因风大浪高,不幸被海浪卷入海中,至今已经一个多月尸首不见。下落不明人姜增结应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姜增结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姜增结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姜增结情况,向本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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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铭:本院受理慕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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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珍:本院受理战志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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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银泰克汽车零部件(烟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龙口市福利压铸厂诉被告东海银泰克汽车零部件(烟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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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坛:本院受理原告龙口市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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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秀菊:本院受理韩伟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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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克直:本院受理原告吕木奎诉你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兰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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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韬、郭晓娜、龙口市南山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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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生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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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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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雪乔、龙口市南山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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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艳、荣宪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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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素珍、武安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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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张德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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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温杰:本院受理刘学东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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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良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烟台义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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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治葆:本院受理高运强诉你、于光祖、于渤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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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本院受理龙口市崇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46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马艳艳:本院受理龙口市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2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张桂华:本院受理龙口市海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隋广永:本院受理龙口市凯沥德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1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
湖北鄂州(鲁班)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佳佳诉被告湖北鄂州(鲁班)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第一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7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恒永:本院受理原告陈志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曲涛、刘大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5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杜双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欣与被告崔波、孙芳成、郑跃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崔福庆:本院受理原告徐英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怀全:本院受理原告尹振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新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福强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6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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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德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金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智勇、刘爱霞:原告李欣荣诉被告郎建军、徐智勇、刘爱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702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李欣荣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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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伟、谭晓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税号:913707008654241879)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耿启升:本院受理原告丁洁、何国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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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思阁、孙玉清、栾立芹、陈树亮、张媛媛: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