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被征收房屋坐落青岛市市北区武定路 4号8户青岛市市北区武定路 4号8户青岛市市北区武定路 4号8户青岛市市北区武定路 4号8户青岛市市北区武定路 4号8户吴淞路 3号2户吴淞路 3号2户吴淞路 3号2户吴淞路 3号2户吴淞路 3号2户吴淞路 3号2户甲上海路 28号23户上海路 28号23户上海路 28号23户上海路 42号19户上海路 42号19户上海路 42号19户上海路 42号19户吴淞路 5号2户吴淞路 5号2户吴淞路 5号2户吴淞路 5号2户
相关权利人姓名
李元孝
李志刚
李彩云
李彩霞
李志杰
丁肇远
丁斌武
丁肇瑜
丁青
丁倩
王春梅
张志辉
张志健
张志壮
朱志祥
朱晓云
朱惠琴
朱惠珍
于淑珍
于建华
于解放
于进平房屋评估单价13742元 /平方米13742元 /平方米13742元 /平方米13742元 /平方米13742元 /平方米13545元 /平方米13545元 /平方米13545元 /平方米13545元 /平方米13545元 /平方米13545元 /平方米13347元 /平方米13347元 /平方米13347元 /平方米13413元 /平方米13413元 /平方米13413元 /平方米13413元 /平方米13808元 /平方米13808元 /平方米13808元 /平方米13808元 /平方米
装修评估单价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260元 /平方米260元 /平方米2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460元 /平方米
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房屋产权人送达评估报告,现向下列被征收人公告送达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海路德平路(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北区上海路德平路(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北区阳信路 14号—18号(双号)零星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的《分户评估表》、《兼用房评估表》和《装修补偿评估表》。请下列被征收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海路德平路(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北区上海路德平路(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北区阳信路 14号— 18号(双号)零星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吴淞路 3 号,联系人:许亮,联系电话:0532-80967736)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表》和《装修补偿评估表》,逾期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供暖评估单价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元/平方米00000000000